我看了天津稅務局的通知,我理解的是5月1日開發票要按照16%的價格,而和汽車生產日期沒關系。尊敬的納稅人:按照《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稅率的通知》(財稅〔2018〕32號)、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統一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等若干增值稅問題的公告》(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8號)等文件規定,自2018年5月1日起,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,原適用17%和11%稅率的,稅率分別調整為16%、10%。為方便納稅人及時開具調整后稅率的發票,現將升級相關事項告知如下: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開具稅率16%、10%的發票前應完成稅控開票軟件升級工作。您只需在互聯網連接狀態下登錄稅控開票軟件即可完成升級操作,無需前往稅務機關辦理升級事項。如在升級過程中遇到問題可聯系您的稅控設備服務單位進行解決:感謝廣大納稅人長期以來對稅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。天津市國家稅務局2018年4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