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《
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》第五十七條規定:左轉、左轉、準備超車、離開停車地點或者掉頭,應當提前開啟左轉向燈;右轉,向右變道,超車后駛回原車道,停在路邊,提前打右轉向燈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》第九十條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,可處20至2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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優惠政策)罰款,駕駛證扣1分。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達到12分的,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,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按照規定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學習和考試。
準備變道時,一邊看后視鏡,一邊立即打開轉向燈。高速時速度很快。變道前開燈是為了提醒后面的車輛。開燈后,等待幾秒鐘。當你確定提前變道是安全的時候,輕點方向,變道。變道時不要猛打方向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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